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要求苹果公司提供解锁一名死亡恐怖分子iPhone的方法,导致苹果和FBI最近陷入僵局“解决”当联邦调查局“买了一个工具,“詹姆斯总监詹姆斯勋爵。
但是,当然,这并没有解决政府一方面需要数字监视能力来协助执法和国家安全,另一方面美国人对个人隐私的承诺之间根本的、持续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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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甚至没有提到在这类冲突中第三个主要参与者的角色:互联网数据“主干”的运营商。
但这一角色现在正在国会讨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听力周二包括关于法律修正案的建议,该修正案规范了政府从通信运营商收集数据 - FISA修正案法(FAA)。
联邦航空局要到2017年底才会进行续签,但委员会主席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共和党,爱荷华州)在他的开场白中说,“我想在那之前就开始讨论这个问题。”
不多或智能手机,或任何数字设备,不参与主要互联网公司——就像微软、雅虎、谷歌、Facebook、Paltalk, YouTube, AOL, Skype和苹果的基础设施被数以百万计的世界各地的人们交流,搜索网络,购物,从事银行业务以及其他涉及数据传输的工作。
国家安全局(NSA)在所谓的内容下棱镜——《外国情报监视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FISA)的一部分——自2007年以来,这些公司就可以要求提供用户数据,而且法律迫使它们遵守。
但在2013年来自前国安局分包商的爆炸性指控中爱德华斯诺登是该机构还在海外,美国公司内部网络的秘密进入,批量收集数据。
NSA的使命嵌入了FISA的话 - 外国情报的集合。但是,斯诺登和其他批评者多年来一直在说,自9/11以来,它还包括美国公民的数据集合,有时会与美国数据载体的合作,有时候没有他们的知识。
要说这对永远承诺他们的客户的公司来说,这使得“你的隐私是我们最高优先事项”的公司是一个明显的轻描淡写。首先,他们否认了解棱镜的任何东西,但后来为能够以透明度的名义承认政府数据“请求”的权利。
然而,他们已经有法律责任保护。Lee Tien是电子自由基金会(EFF)的高级员工律师,指出,2008年,“国会通过,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根据任何责任免疫电信免疫电信的法案。
这意味着这些公司不必再担心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至少在尊重用户隐私方面是这样。他们只需要担心满足政府的要求。”
CSO联系的多家运营商都没有回应置评请求。但是,随着联邦航空局正在进行“对话”,隐私倡导者认为,政府访问这些公司处理的数据需要更明确的限制。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修改美国联邦航空局第702条,该条款管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数据收集。该委员会的资深成员、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D-VT)称702条款是“一个重要的工具”,但也“极其广泛”。他说,虽然它的目标是外国监控,但“它收集了大量与这些外国人交流的无辜美国人的信息。”
纽约大学法学院(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布伦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自由与国家安全项目(Liberty & National Security Program)联席主任伊丽莎白·戈伊坦(Elizabeth Goitein)的看法更为具体。
她在目前的第702款执行情况下表示,NSA收集了远远超过外国情报。
她说:“将每年获取2.5亿份互联网通讯的监控描述为‘有针对性的’是形式大于实质。”“从表面上看,该法规并没有要求监控目标构成任何威胁……”
那种辩论远远超出了听力室。在胡佛研究所最近的一篇文章中他指出,主要电信和其他通信公司是“规范政府获取私人信息的物理和法律把关者”。
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不仅仅是一个国内问题。“这些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竞争,”她说。“他们希望维护国家安全,但也必须让现有和未来的客户,包括那些生活在海外的客户放心,数据隐私是重中之重。”
她说,斯诺登的爆料在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造成了一种需要修复的更加敌对的关系。
她写道:“如果政府只是把这些公司当作又一个可以利用的监视目标,那么商界领袖就会把政府视为又一个需要防范的未经授权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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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FAA的修正建议是法律澄清,“美国。在将其交给政府机构之前,公司必须使用法庭授权的选择(如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过滤数据。“
她说,目前还不清楚谁控制数据过滤,尽管美国联邦航空局第702条授权政府进行所谓的“上游”监视,即在信息被过滤之前收集信息。
“政府宣称在过滤之前不会看任何东西。但我们真的不知道谁拥有这个过滤器,也不知道谁负责交接,”她说。
“问题是技术之一。它是否使政府能够在过滤器前访问完整的数据流?如果是这样,有滥用的风险,或试图使用过滤器以获得政治目的。“
当然,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技术层面。“斯诺登事件后,这些公司对政府不再有信心,”欧阳说。“他们需要知道,政府是拿着合适的门票从前门进来的,而不是从后门闯入。”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虽然人们普遍认为,限制政府访问美国公民的私人数据是一件好事,但欧阳提出的修正案仍然受到褒贬不一的评价。
富理达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律师、前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律师伯格(Eric Berg)表示,他怀疑服务提供商是否愿意负责数据过滤。
这不仅会脱离他们的核心业务,还会使他们面临声誉损害或法律责任。
"虽然将政府从数据中移除一步的想法可能有情感上的吸引力,但其中涉及的潜在责任将是众多的,而且很可能是不可知的,"他说。
在另一个胡佛机构文章Lawfare博客上的介绍,美国海军学院网络研究教授、前国家安全局副主任克里斯•英格利斯和杰夫Kosseff,网络安全法律学院助理教授,认为指控美国国家安全局,“超过了当局的意图或字母”只不过是“广为流传的神话”。
他们争辩说,第702条仅授权“来自非美国的外国情报”的收集。没有位于美国的人,(是)由所有三个政府分支系统监督,并拥有前所未有的支票和余额。“2020欧洲杯夺冠热门
他们写道,根据NSA,“第702节是识别恐怖主义威胁的最重要工具。”
在电子邮件采访中表示,政府“可以,并确实如此,以合法的外国情报目标的通信的内容为目标,尽管所雇用的方式,地点和技巧受到各种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规定,订单和政策。“
他说,由于这些通讯通常被“包裹”在各种互联网协议或加密方案中,国安局被授权“解开”它们,“获取有关合法外国情报目标的情报,通常被称为‘破解密码’。”
尽管如此,第702节的语言允许监视那些“合理地认为”成为非美国的人。位于美国以外的人,在任何一种法律环境中,似乎都留下了很多蠕动的房间。
田北俊说,问题远不止于此。他说:“从表面上看,我们认为702是违宪的,因为法院实际上并没有对搜索/获取数据做出任何特别的决定,它只批准针对目标、最小化等程序。”他说:“其他行政部门的官员,我想是国家情报总监或司法部长,向情报提供者发出实际指令。702条款绝不是黄金标准。”
他还说,根据702条款对政府监控进行任何有意义的监督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使得几乎不可能了解这些项目是如何运作的,或者它们是如何影响公众的。”如果有虐待行为,你和我怎么知道?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些法规的意思。”
英格利斯认为,人们对美国情报收集的限制了解得越多,他们就越放心。他举例说从两年前的杰弗里石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他于2013年底担任总统审查小组,这向总统提出了关于NSA监测和相关问题的建议。
石头说,他来到了“伟大的怀疑主义”对NSA的任务,但是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而不是他对一个不仅挫败着众多恐怖主义情节的机构,而且“也以高度的诚信和A运作深入对法治的承诺。“
他说,这并不意味着他认为公众应该信任美国国家安全局。“永远、永远都不应该信任它,”他写道,因为“不信任对于有效的民主治理至关重要。”
但他说他确实相信,“NSA值得美国人民的尊重和欣赏。”
While the debate will likely continue well into next year, David Medine, chairman of the Privacy and Civil Liberties Oversight Board (PCLOB), said at Tuesday’s hearing that if the Section 702 program is to continue, “it should be more protective of privacy and civil liberties.”
他提出了三项修正案:
- 要求情报机构在查询与美国人身份有关的信息之前,必须获得FISA法庭的批准。
- 即使已经过滤,也要限制收集“上游”数据,以减少“偶然”收集美国公民信息的数量。
- 要求国家安全局和其他情报机构每年向国家情报总监、国会和其他监督机构报告其收集的美国人记录的数量。
Eoyang说,尽管美国对隐私的承诺“远远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包括其他西方国家”,但她认为FAA的修正案已经过期。
“像往常一样的业务是不够的,”她说。“有关现状的事情可能会带到美国欧洲电子商务,这将是对两种经济体的灾难性。”
的确,Laura Donohue,乔治城法学教授,在另一个立法岗位他认为,“政府收集和企业收集之间的二分法是错误的……一旦一家公司收集了数据,政府就可以获得这些数据。”企业募捐和政府募捐之间的缝隙很大。”
这篇“FBI/苹果隐私之战漏掉了一个主要参与者:数据运营商”的报道最初是由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