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汤姆·惠勒奠定了今日指出,对于调用一个雄心勃勃的网络中立计划“最强开放的互联网有史以来的保护由FCC提出的。”
在他的计划的说明张贴在有线惠勒表示,他将建议委员会利用1996年《电信法案》中的第二项权力,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禁止对流量优先处理进行支付,或允许封锁或限制合法内容和服务。第2条规则将首次适用于移动宽带提供商,而不仅仅是有线宽带提供商。
“我的建议,保证互联网用户的权利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当他们想和创新者的权利,不要求任何人的许可,以推出新产品,”惠勒在有线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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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勒在其建议中采取第二章的方向,几乎与奥巴马总统的方向一致现在的位置是网络中立概述了去年11月。无线运营商,包括AT&T和Verizon Wireless以及CTIA无线贸易协会,都反对使用第二章的通用运营商条款,他们认为这将不必要地给他们的行业带来太多昂贵和费时的监管。
惠勒原本支持的不太严格的电信法第706节的办法的青睐,许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但他说他最近成为关注的是,它可以被解释为“的意思是合理的商业利益,而不是消费者。”
与此同时,惠勒说,他赞成一个“现代化”第二编的办法,防止FCC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速率,资费管制,并允许运营商保持控制措施转移到家庭和企业连接的“最后一英里”。他指出,无线产业已经投资近300十亿$在过去的21年,这证明了“现代化第二编规定可以鼓励投资和竞争。”
惠勒还表示,他的建议包括“一般行为规则”,即FCC可以使用“停止新的和新颖的威胁到互联网上。”
即使惠勒提出了现代化的方法,专家说,如果惠勒的概念,通过贸易团体和运营商将提起诉讼反对FCC。全体委员会预计将在提案2月26日进行投票。
除了惠勒,其他四个FCC委员还没有制定了网络中立的改革完整的建议,虽然他们有机会表明自己的观点上公开面板在国际消费电子展在1月初。在那次活动中,委员Ajit Pai敦促FCC独立于奥巴马,并表示使用第二章规定可能会危及开放的互联网。然而,Pai的声明是在惠勒提交一份全面发展的计划之前发表的,该计划采用了第二章的现代化方法。
同样是在CES,惠勒强烈建议他在与奥巴马的标题II办法同意的兴趣,他说:“有一种方法做题II正确的说,第二编的许多地方是不合适的,并会阻挠[网络]的投资。”
在CES上,惠勒还表示有兴趣建立一套关于服务商“公正合理”的规则。
只要惠勒的观点贴在有线,评论家开始啁啾和电邮的相对位置上。惠勒的第二编方针,以“分类宽带为电信服务,才能申请公共承运人的规定是什么实际上是一个通过和大型假想关注的不合理,过分的反应,写道:”在政策分析师Doug刹车,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在一份声明中。
他呼吁使用第二编是“已经通过过去五年FCC主席的任期在网上看到蓬勃发展的轻触式调控政策的大逆转。”
这个故事,“FCC主席概述了强大的互联网保护”最初发表计算机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