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提议将宽带重新归类为受监管的公共事业,并将要求其他委员在本月晚些时候批准这一方案。
正如预期的那样,FCC主席汤姆·惠勒(Tom Wheeler)将提出网络中立规则,推翻该机构长期以来将宽带视为监管宽松的信息服务的做法,而是根据《电信法案》(Telecommunications Act)第二章将其重新归类为受监管的普通运营商。
惠勒在一份声明中写道:“我向我的同事提交了联邦通信委员会提出的最强有力的开放互联网保护措施。Wired.com评论文章周三公布的。“这些可执行的明确规定将禁止付费优先化,以及对合法内容和服务的屏蔽和限制。”
惠勒的决定反映了他对网络中立规则看法的重大演变。去年早些时候,他最初提出了允许宽带提供商参与“商业上合理的”网络管理的法规。惠勒最初的提议是在美国上诉法院去年早些时候的一项决定似乎暗示网络中立规则的做法之后提出的。但随后,他在《连线》上写道,“我开始担心,这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在未来可能会被解读为对商业利益合理的东西,而不是对消费者合理的东西。”
惠勒的网络中立规则定于2月26日进行委员会投票,该规则将同时适用于有线和移动宽带服务,尽管联邦通信委员会2010年的规则(部分被上诉法院否决)对移动运营商的要求较低。他写道:“我的提案确保了互联网用户在想去的地方、想去的时间、想去的地方的权利,以及创新者在不征得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推出新产品的权利。”
宽带提供商几乎承诺他们将在法庭上挑战第二章的规定。AT&T负责联邦监管问题的副总裁汉克·哈尔特奎斯特(Hank Hultquist)写道,FCC在法庭上为宽带重新分类辩护时,将不得不“努力解决”几个问题在一篇博文中星期二。
Hultquist写道,如果fcc将宽带重新定义为包括公共运营商服务,它将赋予自己权力,“监管几乎每一家将传输与信息结合起来,向客户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公司”。“社交网络、数字音乐、视频聊天、甚至互联网搜索都是通过电信提供的信息服务的例子,因此有一个传输组件,可以在第二章中被分离和监管。”